李亮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并于1991年通过省教委系统内部鉴定。李亮在1992年1月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同年获得专利权。1994年李亮发现某仪器厂在制造和销售与自己专利完全相同的产品。经调查,该仪器厂是在1991年省教委系统内部鉴定会上获得了李亮的全

admin2015-04-14  34

问题 李亮独立研究发明了一种教学仪器,并于1991年通过省教委系统内部鉴定。李亮在1992年1月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同年获得专利权。1994年李亮发现某仪器厂在制造和销售与自己专利完全相同的产品。经调查,该仪器厂是在1991年省教委系统内部鉴定会上获得了李亮的全部技术资料,并仿造该产品。李亮将仪器厂告到法院。该仪器厂辨称自己于1992年李亮申请专利前已做好了使用的准备,属于先用权,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问:该案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本案中仪器厂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仪器厂的行为不属于先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先用权的前提是先用权人的发明是自己独立研制或通过合法途径得来的。而仪器厂生产产品的技术资料是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的,故此先用权不成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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