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安工程计划及实际完成工程量如下表所示,其中第3个月及第6个月由于业主方设计变更,工程量分别增加了20万元、10万元。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并在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扣款额按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所占比重价值

admin2010-03-12  28

问题   某建安工程计划及实际完成工程量如下表所示,其中第3个月及第6个月由于业主方设计变更,工程量分别增加了20万元、10万元。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20%支付,并在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扣款额按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所占比重价值计,该比重数为60%。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合同价5%的比例逐月扣留。

  问题:
   (1)计算工程预付款。
   (2)计算工程预付款计划起扣点及起扣月。
   (3)计算工程预付款实际起扣点及起扣月。
   (4)计算建设单位各个月计划支付的工程款。
   (5)计算建设单位各个月实际计划的工程款。

选项

答案(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 650×20%=330万元。 (2)工程预付款计划起扣点为:1.650-330÷0.6=1 100万元。 由于前3个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合计=300+250+260+260=1 070万元<1 100万元<前 5个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合计=300+250+260+260+310=1 380万元,因此起扣月应是第5个月。 (3)工程预付款实际起扣点为:1 100+20=1 120万元,起扣月仍是第5个月。 (4)各个月计划支付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300×(1-5%)=285万元 第2个月:250×(1-5%)=237.5万元 第3个月:260×(1-5%)=247万元 第4个月:260×(1-5%)=247万元 第5个月:310×(1-5%)-(1 380-1 100)×60%=126.5万元 第6个月:270×(1-5%-60%)=94.5万元 (5)各个月实际支付的工程款为: 第1个月:290×(1-5%)=275.5万元 第2个月:260×(1-5%)=247万元 第3个月:280×(1-5%)=266万元 第4个月:260×(1-5%)=247万元 第5个月:320×(1-5%)-(1 420-1 120-10)×60%=130万元 第6个月:260×(1-5%-60%)=91万元

解析 本案例重点考核的是建筑工程价款的计算。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保修金、竣工结算款。此类题型通常与合同管理中的合同文件内容相组合,结算就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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