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在何种情形下,甲公司可中止履行?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在何种情形下,甲公司可中止履行?
admin
2009-03-14
32
问题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在何种情形下,甲公司可中止履行?
选项
A、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B、乙公司此前的数项合同均迟延付款
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巴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答案
1,2,4
解析
《合同法》第67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ABC项为正确答案。而D项则明显不属于可以中止的事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g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
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
甲、乙、丙、丁均为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见网络销售为朝阳产业,便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东方市网络销售暖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25万元,并约定:首期出资每人10万元,余款在1年内交齐。丙因资金困难,余款至第三年还未交。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从豆豆公司进购10吨
甲、乙、丙、丁均为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见网络销售为朝阳产业,便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东方市网络销售暖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25万元,并约定:首期出资每人10万元,余款在1年内交齐。丙因资金困难,余款至第三年还未交。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从豆豆公司进购10吨
2010年案例分析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主张物保优于人保,其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甲向乙借款500万元,丙提供了保证担保,丁提供了抵押担保。请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设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效合同,甲将自己对乙的合同债务转让于己,且取得了乙的同意,并通知了丙、丁。到期,已无力偿还乙之债务,乙能否要求甲承
A服装厂现已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1)服装厂的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①服装厂的资产中有8处房产,领有1—8号产权证。其中1、2、3号房产已被服装厂向工商银行
随机试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颅内转移性黑色素瘤多来自
A、黑加征B、蜕膜斑C、Montgomery结节D、BraxtonHicks收缩E、假临产子宫峡部极软,宫颈与宫体似不相连()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40题,单选)
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二、给定资料1.2012年2月23日,中央电视台2011年度优秀广告代理公司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本届颁奖盛典首度设置了两项公益广告奖项——中央电视台2011年度优秀公益广告制作公司(针对公司)、中
在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是一个算法一般应该具有的基本特征_________。
某窗体中有一命令按钮,名称为Commandl。要求在窗体视图中单击此命令按钮后,命令按钮上显示的文字颜色变为棕色(棕色代码为128),实现该操作的VBA语句是()。
Mostofthecountry’s______engagesinagriculturalactivitiesofonesortoranother.
Manypeople,includingcollegestudentsofallages,spendlittletimein______ofphysicalfitn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