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有权作为原告的法人分立后,这几个新分立的单位,如对行政机关以原法人为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有权作为原告的法人分立后,这几个新分立的单位,如对行政机关以原法人为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admin
2013-08-28
28
问题
有权作为原告的法人分立后,这几个新分立的单位,如对行政机关以原法人为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
选项
A、都不能起诉
B、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有的则不能
C、只能以原法人的名义起诉
D、都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答案
D
解析
对于这一部分,《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都没有具体规定,但《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这意味着,分立后的法人如果要提起诉讼,则均有原告资格。在行政诉讼中,参照此规定解释,本题中新分立的单位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张三酒后与李五发生争吵,随后两人互相殴打,均受轻伤。县公安局认为张三首先挑起事端,应负主要责任,对其拘留8天,同时责令其拿出500元作为李五的医药费。张三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张三随后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律师提醒他可以提起行
2007年9月5日深夜,家住甲县某商业街对面的刘某被异常声响吵醒,发现位处该商业街的某超市发生盗窃。刘某经确认后立即打电话110向警方报案。刘某前后两次打通了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并报告了案情,但甲县公安局始终没有派人出警。其后作案人将盗窃物品装上1
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查一起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时,发现郑某有重大嫌疑,遂对郑某采取了逮捕措施。郑某于是聘请当地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某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离休干部李某,利用其原矿务局局长的便利条件,通过现任职的矿长,为请托人以国家平价购买1500吨煤,收受请托入人民币2万元。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说法正确的是?()
金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贪污问题遭到殴打,于案发当日向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久拖不理。金某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区公安分局以未成立复议机构为由拒绝受理,并告知金某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DianaJacobsthoughtherfamilyhadaworkableplantopayforcollegeforher21-year-oldtwinsons:acombinationofsavings,in
(2011年4月,2010年4月,2009年4月,2008年4月)经营单位定位战略
Ifyouareinneedofhelp,you’dbetternot______(hesitation)totellme.
A.风B.火C.燥D.心E.热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
【背景资料】A单位承接了一段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根据设计要求,需要在沥青混凝土路面的级配碎石基层上浇洒透层沥青,在中底面层上喷洒黏层沥青。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首先针对沥青路面施工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事件2:工程准备阶段,项
()的情况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关于我国古代所称的“五谷——稻、黍、稷、麦、菽”指代说法错误的是()。
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有()。
在西方经济发展的萧条期,消费需求的萎缩导致许多企业解雇职工甚至倒闭。在萧条期,被解雇的职工很难找到新的工作,这就增加了失业人数。萧条之后的复苏,是指消费需求的增加和社会投资能力的扩张。这种扩张要求增加劳动力。但是经历了萧条之后的企业主大都丧失了经商的自信,
去年,因为工作关系,我来到了北京。开始我对这儿一点儿都不了解,慢慢地我发现,北京是个不错的地方,特别是对年轻人来说,有很多机会。对年轻人来说,北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