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dmin
2012-08-12
25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逃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的形式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答案
B,D
解析
A项,根据我国《枪支管理办法》和我国《刑法》第129条的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后,有及时报告的法律义务,如果未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法律的责难对象是不及时报告,而不是丢失枪支。该罪以不报告为构成要件,属于不作为犯罪。B项,根据我国《刑法》第101条的规定,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可见,不履行纳税义务,不等于不作为,相反,不履行纳税义务,往往需要通过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记帐凭证等这些作为的形式才能实现。当然,逃税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现,如在账簿上不列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所以,逃税罪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而不能说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故B项错误。C项,遗弃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126条,是一个典型的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所以,C项正确。另外,遗弃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一类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不等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D项。侵占罪中的侵占行为意指不法所有,既可以是作为,如将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出卖、赠与、消费等,也可以是简单的拒绝归还。法条中的拒不返还与非法占为已有表达的是一个含义,并不特指此罪为不作为犯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e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上海某大学研究生朱某残害流浪猫多达30余只,手段十分残忍,引起人们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朱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强行法规则的关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表述是()
下列情形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以下对于法与道德的区别正确的说法有:
下列不属于应当给予检察官奖励的情形的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中国晓辉公司与日本大合公司于2001年5月签订了购买3500吨钢材的合同,由中国远洋公司的“东风”号将该批货物从日本神户运至宁波,“海神”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生锈。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唐律的“十恶”大罪中,所谓不义是指下列哪些选项:
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适用结果的是:
随机试题
研磨外圆柱面时,研磨套往复运动轨迹要正确,形成的网纹交叉线应为45°。( )
乙型病毒性肝炎主要的传播途径是
A.软膏剂与乳膏剂B.硬胶囊剂C.凝胶剂D.眼膏剂E.栓剂药物与适宜基质均匀混合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供腔道给药的固体状外用制剂是
腰脊疼痛连及下肢酸麻者多为
下列行业中,多属于国家完全垄断的是( )。
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学制是()。
关于我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发展,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当获悉北京取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时,人们欣喜若狂。此时的情绪状态是()。
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麦克法登法案》(McFaddenAct)确立了美国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格局。
ThemainimpressiongrowingoutoftwelveyearsonthefacultyofamedicalschoolisthattheNo.1healthproblemintheU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