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郭某2002年12月8日与某制药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02年12月10日起至2007年12月10日止。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1000元累计计算。2005年7月28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
郭某2002年12月8日与某制药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02年12月10日起至2007年12月10日止。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1000元累计计算。2005年7月28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
admin
2017-06-20
29
问题
郭某2002年12月8日与某制药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02年12月10日起至2007年12月10日止。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年1000元累计计算。2005年7月28日,郭某以帮助其母工作为由向该厂提出书面辞职,并声明按合同约定赔偿厂方2000元,厂方不同意。郭某于8月30日要求该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离厂而去。18天以后,郭某回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该厂以郭某提出辞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郭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问:郭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选项
答案
郭某提出与该制药厂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2条对这一规定作了明确的解释,即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本案中,郭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已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厂方,也表明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的态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郭某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办事,离厂不属旷工行为,该厂不能对其按旷工予以除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cj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劳动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劳动法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
目前专门规范我国排污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
2012年2月,云南某县村民武某未经批准擅自闯入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猎。进入保护区后,武某发现前方有一只老虎,遂隐藏在树丛中用随身携带的枪支将老虎打死。后经鉴定:武某所杀的老虎是一只印支虎,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问:本案中武某是否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
我国《渔业法》确立了渔业生产应当实施以()为主的方针政策。
某化工厂是一家生产化学添加剂的企业。2006年,该厂通过了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废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2010年,该化工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利润,在未向环保局申报的情况下扩建了加工精制3-硝基、4-氨基苯酚(NAP)工艺和设备
李某获得科技奖,奖金以支票形式支付。李某委托妻子代为取款。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以下情形中将导致汇票无效的是()
2000年11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需方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出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全部验收后结算,并在合同中约定票据不得转让。承兑银行为A银行,到期日为2001年5月1日。2001年3月1日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将
禁止类推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一个内容。下列解释属于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的类推解释的是()
随机试题
麻醉中的手术病人因溶血反应出现的唯一最早征象是【】
急性血源性骨髓炎,在X线片上出现异常的最早时间为病后()
我国于1998年颁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所规定的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为()。
在我国,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不能提供的服务有()。
E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日,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55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50万元(所提盈余公积均已指定用途)。2017年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不考虑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因素)。2018年计划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为700
经营战略分析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依靠检验人员的感官进行产品质量评价或判断的检查是()。
中国药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度诺贝尔()。
Wefindthatbrightchildrenarerarelyheldbackbymixed-abilityteaching.Onthecontrary,boththeirknowledgeandexperienc
A、Therearetoomanypeoplelivingthere.B、Thecostoflivingthereisrelativelyhigh.C、Ithasfrequentnaturaldisasters.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