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作案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痕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取价值6万余元的货物。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火烧毁了价值20万元的货物,大火后被消防大队扑灭,没有蔓延到商场。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作案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痕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取价值6万余元的货物。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火烧毁了价值20万元的货物,大火后被消防大队扑灭,没有蔓延到商场。
admin
2018-06-28
23
问题
李某、张某二人共谋盗窃紧靠商场的仓库。作案前,李某提出作案后放火烧掉仓库,以免留下痕迹,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留在仓库外望风,李某撬窗进入仓库,窃取价值6万余元的货物。在离开仓库前,李某放火烧毁了价值20万元的货物,大火后被消防大队扑灭,没有蔓延到商场。对李某、张某二人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李某、张某二人仅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张某未实施放火行为,应由李某一人单独承担放火的刑事责任
B、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C、假如张某只有15岁,因为盗窃数额巨大,李某、张某二人也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D、李某、张某二人除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外,李某还构成放火罪,张某还构成包庇罪
答案
A,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李某提出盗窃后放火,张某同意并在作案时望风,李某、张某构成盗窃罪与放火罪的共犯。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假如张某只有15岁,则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能因为盗窃数额巨大,认定李某、张某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C项说法错误。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李某、张某属于事前通谋,应以共同犯罪论处。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cN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梵蒂冈是世界上最小的国家。它坐落于罗马城西北角的高地上,面积仅0.44平方公里,由圣彼得广场、圣彼得大教堂、后花园和博物馆组成。_______,不仅拥有自己的国旗、国歌、货币、行政机构,还有天文台、直升飞机和火车站。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十六大报告强调:“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是()。
远程管理是计算机系统最为关键的部分,其设计和实现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性能。()
()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影响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是()。
公安执法监督是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下列有关生活常识的说法错误的是()。
材料一:2016年6月30日凌晨,S市一处民宅遭开发商雇人强拆,正在睡觉的老人、小孩和妇女被拖出暴打,致3人多处受伤。遭强拆的房主儿子白先生说:“嫂子当时只穿着内衣裤,侄子光着身子,嫂子央求想穿好衣服,但遭到拒绝。”7月7日,C村村民发帖称,自家
人体内对营养物质消化和吸收的主要场所是()。
随机试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倡导与培育企业内部文化的导向是()
男性,85岁。因咳嗽发热1周,昏迷5小时入院。高血压史30余年,无明确糖尿病史。体检:形体消瘦,深度昏迷、脱水貌,四肢厥冷,双侧中、下肺可闻湿啰音。血压10.6/5.3kPa(80/40mmHg),心率124次/min,心律不齐,肝脏未及,双下肢不肿。尿糖
女性,19岁,大学一年级新生,从山区来到城市上学:自述不能见马路上的汽车,当汽车经过时,总感觉汽车很可能撞上自己,因此十分恐惧,来心理门诊就诊,最好采用的方法是
路面的结构层次包括()。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条二级公路的隧道施工项目,该隧道主要穿越砂层泥岩和砂岩,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富含裂隙水。隧道全长800m,设计净高5m,净宽12m,为单洞双向行驶的两车道隧道。施工单位针对该项目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包括工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小吴大学本科刚毕业,若毕业时找工作,可以找到一个年薪8万元的工作,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预计2年后可找到年薪10万元的工作,研究生期间每年学费1万元,假设毕业后可工作30年,如果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小吴攻读高学历的年报酬率为( )。
普通中小学的双重任务是()。
简述我国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PASSAGEFOURWhatdoestheauthormainlydiscussinthispass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