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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秦某骑电动车经过小区门口时,因雨后地面有积水、现场未设警示标志,不慎摔伤,住院治疗花费1万元。秦某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业主秦某骑电动车经过小区门口时,因雨后地面有积水、现场未设警示标志,不慎摔伤,住院治疗花费1万元。秦某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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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秦某骑电动车经过小区门口时,因雨后地面有积水、现场未设警示标志,不慎摔伤,住院治疗花费1万元。秦某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清扫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B、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积水,未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C、秦某摔伤系雨天积水所致,属于不可抗力,秦某应自行承担医疗费
D、秦某作为成年人未对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
B,D
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项说法错误,B、D两项说法正确。本题中,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分析,物业公司不作为,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服务,在下雨天气未采取防范措施保证业主的正常通行,对小区门口的积水未能及时清扫、设置警示标志,造成秦某摔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秦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下雨天气骑电动车,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自身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C项说法错误。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题中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物业和秦某本人应根据各自责任进行处理。
故本题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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