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特点在于确立公民权利的优势地位。从本质上讲是因为( )
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特点在于确立公民权利的优势地位。从本质上讲是因为( )
admin
2017-06-30
28
问题
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特点在于确立公民权利的优势地位。从本质上讲是因为( )
选项
A、宪政国家中人民主权
B、宪政的要求
C、人权保障的要求
D、权利的特点
答案
A,B,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a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乙市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甲县工商局的案件后,因该工商局局长与甲县某一副县长是表兄弟,甲县人民法院认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遂报请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下列有关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针对下列案例,说法正确的是:()(1)某区煤炭局下面成立了临时机构——清理整顿小煤矿办公室,负责区内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在工作中强行要求小煤矿购买海华公司的电气设备。立新煤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区交通局决定对区汽车运输公司进行处罚
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
下列选项属于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是:()
甲国人杰克森持假护照入境乙国,并以政治避难为名进入丙国驻乙国的使馆。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此外彼此间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国家一般不禁止外国人的合法出境。但对外国人出境可以规定某些条件,其中包括:()
甲国人乙,在丙国劫持了一民用飞机到了丁国。丙国申请将乙引渡。下列有关引渡叙述正确的是:()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秩序。”这属于法律要素中的哪类?
法律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关于法律原则的特点以及它与法律规则的区别,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产生?
随机试题
我们常说的“尊老爱幼”“爱护公物”,指的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或物,而是具有共同特性的一类事物。这反映出思维的()。
A.氨基糖苷类抗生素B.红霉素C.耐酶青霉素D.青霉素E.克林霉素肺炎链球菌肺炎首选
六淫致病,具有发病急、传染较快的是()
刘先生与金女士一家属于高收入、高消费的家庭,理财规划师正在帮助其订立理财规划。通过与刘先生和金女士沟通,获得了以下家庭、职业与财务信息:一、家庭成员二、收支情况1.收入情况:刘先生月收入为1.8万元,同时每年还可以分得红利40万元(税前)。每年可以
李老伯与村委会订立了50亩林地的承包经营合同,并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李老伯虽投入近10万元,但经营状况不好。李老伯与本村张老伯协商将承包的林地与其承包的耕地互换。村委会出面阻止,并称如果互换将收回两人的承包土地。无奈,李老伯将林地转包给了本村王某,双
纵观世界流行音乐史,你会发现它基本上就是黑、白两种不同文化的融合史,而且总是由黑人提供原始素材,然后白人把它“偷”过来,并加以完善,最终作为一种崭新的商品推向全球,牙买加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这一融合的最大受益者,这种模式也顺理成章地推广到田径领域,终
北大山鹰社的周、吴、郑、王中有且只有一人登上过卓奥友峰,记者采访他们时,他们说了以下的话。周:登上卓奥友峰的是队员郑。郑:我还没有参加过任何登山活动。吴:我虽然也参加了那次登山活动,但没有登顶。王:我是队员吴的候补,
在微机的配置中常看到"P42.4G"字样,其中数字"2.4G"表示()。
Whattimewillthewomanmostprobablyseetheman?
AccordingtothemanwhichoneisNOTthepossiblefactorofsucce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