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dmin2017-12-22  41

问题 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选项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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