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

admin2021-05-31  31

问题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2015年·卷三·95题)

选项 A、A县法院
B、B县法院
C、C县法院
D、D县法院

答案A,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0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是合同纠纷案件,是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当事人约定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约定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的协议管辖有效,因此原告所在地A县法院和合同签订地C县法院对此案均有管辖权。A、C两项当选。    本案协议管辖有效,因此合同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不适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无管辖权。B、D两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Ym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