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1-11-27  26

问题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本题中,县环保局是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此决定中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清晰无误,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的性质则有所不同,其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而在于促使企业履行治理任务,故不属于行政处罚,选项A的说法错误。
    训诫是较特殊的诉讼强制措施,为《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此规定,对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告并不能适用训诫。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49条则对此情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
    《行诉解释》第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
    《行诉解释》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根据此规定,对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而不是一律发回重审。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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