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18-05-29  32

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知B项正确。根据第141条第l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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