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二: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

admin2016-08-10  32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二: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三: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
事件四: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①提供施工用地;
②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③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④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⑤提供测量基准。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
①垫资100万元;
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③组织工程验收;
④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⑤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
事件五: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自合同签订次月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单价如表2F320050—5。

(2)合同签订当月生效,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施工期最后2个月等额扣回。
(3)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施工期内,按每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期1年。
问题:
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分别指出事件四中有关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中的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事件四中: (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①执行监理单位指示; ②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 ③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妥之处有: ①垫资100万元; ②为监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③组织工程验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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