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闲置锅炉卖给了乙公司,锅炉在大修,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锅炉大修完成后买卖合同生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8-01  31

问题 甲公司将闲置锅炉卖给了乙公司,锅炉在大修,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锅炉大修完成后买卖合同生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合同是附条件合同
B、该合同是附期限合同
C、该合同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致
D、该合同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一致

答案BC

解析 《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本题中锅炉已经在大修,大修完成的具体时间虽然可能无法确定,但是大修完成是确定的、将来一定能到来的事实,不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锅炉买卖合同是附期限合同,而不是附条件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于锅炉大修完成后生效,合同附的期限是生效期限,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期限届至时方生效,因此合同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RV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