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变更环评机构名称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根据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 )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变更环评机构名称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根据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 )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admin
2017-04-24
35
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变更环评机构名称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根据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 )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选项
A、实际达到
B、等级最高
C、等级最低
D、平均水平
答案
A
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变更环评机构名称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根据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甲级机构申请资质延续,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和下列条件,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主持编制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少于八项的,按乙级资质延续,并按该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评价范围:(一)近四年连续具备资质。(二)至少配备十五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评价范围中至少一个原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配备六名以上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三)近四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相关科研课题,或者至少编制过一项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Nvc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题库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分类
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议,需考虑()。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下列废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的是()。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中规划分析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不属于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是指通过研究某一区域、一定时段内的生态系统类群的格局、特点、综合资源状况等自然规律,以及人为干预下的演替趋势,揭示人类活动在改变生物与环境方面的作用的方法。
某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5km2,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一森林公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该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评价Ⅱ类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水头)影响时,应依据()的原则进行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下列关于地面水污染源的简化要求,说法错误的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是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某建设项目污水排入一中型河流,现状调查范围为排污口上游1km至下游4km,河流水深10m,河宽30m,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该河流水质取样点的布设数量至少为()。
随机试题
雌激素对癌症的治疗正确的是:
RyanHickmanwasborninanAmericanfamily.Whenhewasthreeyearsold,RyanHickmanvisitedarecyclingcentreinCalifornia
A、封闭式提问B、开放式提问C、探索式提问D、诱导式提问E、特定式提问“您现在感觉好多了吧?”此提问属于
下列关于肾囊肿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为四级,其中()为可燃性材料。
A公司2011年和2012年有关资料如下:(1)A公司2011年1月2日以一组资产交换甲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A公司为进行该并购业务另支付资产评估和法律咨询等费用60万元。A公司作为合并对价的资产包括银行存
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6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假定存在以下情形:(1)甲公司由于财务困难,应付ABC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费用10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经双
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做出合理安排,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的事项包括()。
甲乙丙丁共有一辆汽车,其份额均为25%,现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的归属如何?()
把“哲学上的斗争”看作是“最高形式的斗争”,这主要是因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