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dmin
2011-11-27
32
问题
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选项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也是结合部门法学来考查法理学的知识点;法律关系为司法考试常考的知识点,有一定难度。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因此A项的说法错误,担保关系不可能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担保关系中没有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的存在。而D项的表述也有问题,债权关系不可能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债权关系、质押关系本身都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但是两者相互之间不存在调整性法律关系问题。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因此C项说法错误,诉讼关系不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本题这不存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
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因此,B项表述可以成立,债权关系相对质押关系而言为第一性法律关系。
综上分析,本题的参考答案为B项,其他几项的判断不正确,均不符合题目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M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同时宪法又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地区的社会制度,即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因此,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金泰土地综合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大连市中心一块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双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金泰公司将该土地用于公共娱乐设施及公园建设。1998年7月,由于商品房市场行情看涨,该公司决定将该黄金地段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建立统一的对外关境,对内相互免征进口关税,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税制而结成的同盟被称为下列哪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周某、吴某、郑某三人合伙经营鲜花销售生意,周某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自己生活,吴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郑某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用于自己和父母亲的生活。三人经营失败,欠鲜花批发商3万元债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全部资金,此种付款形式称为:
下列不属于应当给予检察官奖励的情形的是:
甲、乙两国是陆地邻国。甲国边防人员在例行巡逻时,发现本国一些牧民将一座界碑擅自移动,将另一座界碑毁坏。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乙公司可能的合理抗辩是:下列关于CFR的陈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某孕妇26岁,宫内孕37周,近2天来感觉疲乏、头痛、视物不清。测血压180/120mmHg,尿蛋白6g/24h。追问病史1个月前血压150/100mmHg。子宫大小与孕周相符,胎心150次/分,枕右前位。下列为该患者提供的护理中不妥的是
一位发热患者,体温在39℃以上,未用任何退热降温措施,24小时内体温波动达2℃以上,最低时体温仍高于正常。这种热型是()
A、a.cB、p.cC、OTCD、NSAIDE、FS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
【背景资料】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3000m2,施工内容包括工作A、工作B、工作C、工作D、工作E和工作F。该工程于2014年8月开工,2015年7月竣工,计划总费用2100万元。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绘制了进度和成本的S形曲线,对工程进度和成本偏差进行分析。
在实践中,一般根据个人投资者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确定其应该选择的基金产品类型。单身时期的年轻人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_________,可以选择________的基金产品。()
下列指标计算公式中,不正确的是()。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是由()提出的。
学制在大、中、小学阶段的入学年龄划分方面,很多国家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因为学制的建立主要受到()因素的影响。
Owlsareairborneinvaders-powerfulinflight,intimidatinginreposeandperchinginnumbersfarbeyondanythinganyoneremembe
WhichofthefollowingsentencesisINCORREC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