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甲涉嫌强奸案件的证据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关于甲涉嫌强奸案件的证据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admin
2013-12-10
18
问题
关于甲涉嫌强奸案件的证据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选项
A、甲写给被害人热情洋溢的情书
B、甲在15岁时曾采用与本案相同的手段实施强奸行为
C、甲道德品质恶劣的证据
D、甲的朋友证明,在本案的作案时间内,甲曾与其一起在娱乐室内打台球
答案
B,C
解析
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本题是要证明甲是否有故意杀人这一事实,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5)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6)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7)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8)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9)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10)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本题中,A项写情书对第4项犯罪行为动机、目的有证明作用,而D项对甲是否有作案时间有证明作用,因此A、D两项应排除;而B项属于类似事件并不具备证据的关联性,C项属于品格证据也不具备证据的关联性,因此B、C两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M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对一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当法院向自诉人送达调解书时,自诉人发现调解书中的内容发生了不利于己的重大变化。该自诉人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李某因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不服,其家人、亲属亦不服,辩护人也认为量刑过重,对此案哪些人具有独立的上诉权?
某市国有公司与某个外资企业共同创办了一家娱乐城,甲被国有公司委派到其中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财会。职工乙见到甲受到监督的机会很少,就说一起侵占单位资金,乙利用自己工作机会制作虚假的发票和收据,让甲进行报销。两人侵吞了6万多元,乙分得4万元。接着,乙利用自己报账
1988年,任老汉夫妇将5间正房进行了翻建。1989年1月,老两口为儿子娶了媳妇,小两口便居住在翻建房中。1990年1月,小两口生一子。2001年6月,任老汉的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2001年12月,任老汉夫妇把儿媳、孙子告至法院,称1988年夫妇二人所翻建
甲女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立即报警。派出所派张三、李四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甲女之夫乙男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木棍藏在门后,待张、李二人进门,举棍便打。在张三遭到棍击后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杨某自2006年4月起开始非法伪造、倒卖各大学的学生证以及英语四、六级证书,至次年1月停止。2007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杨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所列举的案件中,不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下列有关公海上的管辖权,哪个选项正确?()
以下哪些检察官不属于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的情形?()
随机试题
A、Peoplecansignupforwhateverwebsitetheylike.B、Peoplecancopywhateveronlineintotheirowncomputer.C、Peoplecanatt
孕妇,24岁,妊娠38+2周,近3天来无诱因无痛反复阴道出血2次,量不多。查体:子宫软,胎心142次/分,臀先露。该患者最可能的情况是
刘女士,35岁,被诊断Graves病,现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半年,为调整药物剂量,患者应定期复查
在爆发调查时,首先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不包括()。
按照第三强度理论,图示两种应力状态的危险程度是:
采用小导管加固时,为保证工作面稳定和掘进安全,应确保小导管()。
等产量线和等成本线有一共同点,这两条线上的任何一点都代表()。
A、 B、 C、 D、 B一个作业是由程序,数据和作业说明书三个部分组成的。程序和数据完成用户要求的业务处理工作:作业说明书则体现了用户对其作业的控制意图。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3.accdb”,其中存在已经设计好的表对象“tAddr”和“tUser”,同时还有窗休对象“fEdit”和“fEuser”。请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补充“fEdit”窗体的设计。将窗体标题设置为“修改用户信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