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有人认为这可能会导致有人会“花钱买刑",你怎么看?

admin2017-02-12  32

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有人认为这可能会导致有人会“花钱买刑",你怎么看?

选项

答案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双方在调停人的帮助下。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悟。就犯罪行为的损害赔偿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谅解,司法机关据此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这一处理方式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又可以强化被害人地位,保护被害人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部分民众认为这一制度可能会导致“花钱买刑”,则是对这一制度的误解。第一,侵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侵害公众利益的案件、侵害不特定的大多数人利益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贪污贿赂案件不能够“和解”。只有具有明确、特定的被害人的案件才能适用刑事和解。第二,刑事和解仅对案件中涉及的民事部分进行和解.在和解后被害人可对案件的刑事部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第三,根据法律规定,在认罪和赔礼道歉的前提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可以作为从宽处理的一个因素,这个“从宽”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第四,刑事和解与“花钱买刑”最根本的界限,就在于加害人是否真诚悔罪、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经济赔偿是真诚悔罪的应有之意,但是如果当事人以降低刑罚标准作为赔偿数额的条件,那么就证明其赔偿之意在于“买刑”,也就违背了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即使其达成了所谓的和解协议,也将不被允许。 当然,由于刑事和解在我国尚属新生,在适用中确实出现了种种问题:被害人不断要价;有钱的加害人不断加钱,试图逃避刑事责任;和解不成功,刑事案件变成行政案件,激化了社会矛盾;没有完善的刑事和解监督机制:有钱的被告人和没钱的被告人处理结果产生差异等。为此,我们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刑事和解案件适用条件,加强对刑事和解案件监督制约等方式,将这一制度变得更加完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Ko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