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在恢复发展农业生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其效果如何?

admin2015-08-04  35

问题 明初在恢复发展农业生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其效果如何?

选项

答案元朝末年的长期战乱,使人口逃亡,土地荒芜,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农业是当时社会经济的基础,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1)恢复奴婢自由。规定凡因战乱流散为奴隶的,要立即放还;因饥荒而典卖为奴隶的,政府代为赎还。这样就增加了社会的劳动力。政府还承认了元末农民战争之后农民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的事实。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对明初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2)鼓励垦荒。元末农民战争中,不少地主或逃或亡,留下大批荒田。洪武元年(1368),太祖下令,各处荒田,农民垦种后归自己所有,并免赋役三年;原业主若返乡,地方官于旁近荒田内如数拨与耕种。这就否定了逃亡地主对抛荒田的所有权,排除了垦荒地障碍,也调动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为生产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移民屯垦。为了迅速激活农村经济,太祖实行移民屯垦的政策。主要有民屯、军屯、商屯三种。民屯有利于荒田的进一步开垦和劳动力的更充分利用;军屯的实行保证了军粮的供应,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商屯也是为了解决边军粮饷不足的问题而设立的。 (4)兴修水利。明初洪武年间,政府多次组织大规模水利工程的兴修。如修复广西灵渠、陕西洪渠堰等,对灌溉周边土地起了重要作用。兴修水利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5)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为了发展农业生产,明太祖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明太祖规定,有田5亩至10亩者,重桑、麻、棉各半亩,田多者照此比例递增。洪武二十八年,太祖下令规定,山东、河南在洪武二十六年后新栽种的桑、枣果树,一律不再起科。这些措施,有利于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为棉、丝纺织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原料。 (6)普查人口,清丈土地。经过元末农民战争,户口、土地簿籍已与实际情况大不相符。为了有效地管理户口,掌握劳动力,保证封建政府服役的征调和避免服役负担的严重不均现象。明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人口普查和土地清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 这一系列与民休息政策的实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①耕地面积明显扩大,粮食的产量有所提高,田赋有所增加。据《明史》记载,洪武末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到元末耕地面积的四倍。税粮的收入,洪武末年较元代时增加两倍。 ②经济作物总产量有明显提高。棉花的种植比宋、元时期更加普遍,不仅闽、粤、赣、江南、湖广,就连山东、河南、北直(河北)等地也开始大量种植。另外,桑、枣果木的种植也很普遍。永乐时,布帛、丝绢、棉花绒和果钞已成为明朝赋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反映了当时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 总之,明朝初年恢复和发展的农业社会生产的措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农业的发展效果明显。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发展、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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