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 )。

admin2018-06-16  35

问题 《唐律疏议》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    )。

选项 A、戏杀
B、误杀
C、过失杀
D、斗杀

答案C

解析 唐朝有“六杀”的规定,其中把“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致人于死者”称为“过失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Jx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