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
admin
2013-12-18
34
问题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
选项
答案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暂时性非法占用为目的;后者占有公共财物以永久性非法占有为目的。 (2)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款;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 (3)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使用权;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实际案件中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贪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往有涂改、销毁、伪造账簿的非法行为。 (5)主体范围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罪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H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真题)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正确的说法有()。
(2017年真题)某法院在当地一所大学对被指控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被告人依法进行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很多学生参与旁听。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有()。
下列哪些行为必须经有关国家机关履行一定的手续加以证明,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论全民守法的实现。(要求:主要论述守法的根据理由和守法的主客观条件理论,并联系中国实际。)
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用砖块将李某打成轻伤。张某事后主动送李某去医院治疗,积极赔偿,并向公安机关自首。法院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该判决考量的免责事由有()。
某乡镇民政办公室主任万某利用其掌握的乡镇户籍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万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只能使第三人获得利益,不能使第三人承担义务。 ( )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甲( )。
甲乙合谋盗窃,临行前甲突然后悔,并劝说乙也放弃盗窃计划,乙不听。当晚乙因为少了一个人掩护,导致行窃失败,则对于甲()。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变化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
某女,妊娠6周。胎动不安,阴道少量下血。中医辨证属冲任不固。处方:党参30g、白术10g、黄芪15g、天山雪莲6g、沙苑子20g、续断15g、桑寄生15g、阿胶15g。药师审方中发现该方有妊娠禁忌中药是()。
郭某以不正当手段当选村长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郭某打击报复史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等级标准主要包括()。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的是()。
ThetownIliveinisabouttoputcamerasatalltrafficlightstocatchpeoplewhorunredlights.It【C1】______meofhowmany
奥苏伯尔根据学习进行的方式把学习分为()。
有两辆汽车先后离开车站向码头开去,第一辆汽车的速度是每小时90千米,8时32分时,第一辆汽车离车站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1.2倍。到9时20分时,第一辆汽车离车站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二倍,如果第一辆汽车是8时08分离开车站的,那么第二辆汽车每小时行多少千米?
Dr.GregoryConnollyisdirectoroftheofficefornonsmokingandhealthintheMassachusettspublichealthdepartment.Hesai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