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

admin2019-10-09  22

问题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 800万元、100万元、2 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8午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8年第二季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选项 A、150
B、200
C、250
D、330

答案C

解析 第二季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 000×25%=25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Fj1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