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公共建筑项目,由甲建筑公司中标,中标后,主体结构由自己单位施工,把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分包给乙、丙、丁三个专业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装饰工程中人造木板甲醛含量超标,建筑物外门窗漏水,电梯安装中损坏了重要零部件等严重质量问题。发
某公共建筑项目,由甲建筑公司中标,中标后,主体结构由自己单位施工,把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分包给乙、丙、丁三个专业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装饰工程中人造木板甲醛含量超标,建筑物外门窗漏水,电梯安装中损坏了重要零部件等严重质量问题。发
admin
2009-05-15
26
问题
某公共建筑项目,由甲建筑公司中标,中标后,主体结构由自己单位施工,把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分包给乙、丙、丁三个专业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装饰工程中人造木板甲醛含量超标,建筑物外门窗漏水,电梯安装中损坏了重要零部件等严重质量问题。发包方对承包方甲公司提出了返工的要求,并要求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进行索赔。承包方甲公司认为事故属于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范畴,总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当初选择分包时已将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给了业主,并得到了工程监理的签认。
问题:
(1)发包方向总承包方追究质量责任是否正确?
(2)写出理由。
(3)写出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选项
答案
(1)发包方向总承包方追究质量责任是正确的。 (2)因为建筑法中规定,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关系中,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承包单 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道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给系统工程。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EOw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一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背景材料: 某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垂直图如下。根据垂直图可以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 问题:如何反映路基土方施工进度的快或慢?
背景材料: 某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年6月1日。涵洞4座;土方数量挖方为100万m3;填方为100万m3。施工准备为20d。现计划分2个土方队,每队又分2个工作面,每队每个工作面的情况: 第一队第一面(K6+250~K8+345)土方挖
背景材料: 某工程有5座通道,每座通道的工序和流水节拍为:挖基坑2d→清基底2d→立模浇筑混凝土基础4d→立模浇筑混凝土墙身8d→盖板4d→回填6d。承包人组织一个通道施工队按照对应的6道工序设6个专业队(班组)进行流水施工。 问题:计算不间歇
施工平面图的内容有()。
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通过对“S”曲线的形状分析,可以()。
隧道施工中,以()为中心布置施工场地。
对于破坏、损坏、移动公路工程设施的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元以下罚款。
下列叙述行为属于工程转包的有()。
属于软土地基的工程特性是()。
随机试题
以下哪一项用于衡量银行实际承担损失超出预计损失的那部分损失?()
评述两汉的监察制度。(陕西师范大学2004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A.呕吐早、频繁B.呕吐物带血性C.呕吐呈溢出性D.呕吐出现晚、呕吐物带粪臭味E.呕吐物为带酸臭味的宿食高位性肠梗阻呕吐的特点是
外科病人最易发生哪种体液代谢失调
某工厂的配电系统如图6-11。求在d点发生三相短路时的I",I0.2,Ik(或I∞),ich,S"。由于发电机为有限容量电源,现给出I"*=3.25,=2.6,=2.38,Kch取1.8。d点的短路容量S"为()。
在建设方案设计中哪些项目可以单列节能工程?
流动负债的主要经营优势包括容易获得,具有灵活性,能有效地为季节性信贷提供需要的融资。()
4月8日下午,湖南人胡国辉和彭孝良,路过广州白云机场航站楼9号门时,拾到一个白色手提袋,内有35.6万美元,折合230余万元人民币。“飞来横财”并没有诱惑到生活拮据的农民工,他们毅然将手提袋原封不动交给机场派出所。据报道,胡国辉和彭孝良拾金不昧的事迹曝光后
Societyunderstandsthearchitectureofacademiaandknowstherearerelevantqualificationsindifferentfields,andthemedia
NoNobelprizehasyetbeenawardedfortheinventionofanelixiroflife,buttheprizeitselfseemstobeone.That,atlea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