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拟建设一雷达生产厂设备工程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在2008年7月30日到位。2008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于3月20日

admin2009-05-19  47

问题 某部队拟建设一雷达生产厂设备工程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在2008年7月30日到位。2008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于3月20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该部队考虑到该项目要在年底前竣工,遂决定于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 20日向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的两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3.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儿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8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落实,不具备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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