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admin
2017-03-01
27
问题
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处罚案件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该现场笔录载明了当事人闯红灯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但没有当事人的签名,也没有其他证人签名。原告主张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如何认定?
选项
A、法院可以认定原告闯红灯
B、法院可以认定原告没有闯红灯
C、法院对原告是否闯红灯无法认定
D、法院需进一步调查后再作认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所要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力权衡问题,也即两个证据之间谁的证明力较大。《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通过以上对证据证明力的规定,我们再来看本案中有哪些证据。本案中被告提供了当事人闯红灯的现场笔录,原告提供了其朋友的证人证言。依据上述第田条第(二)的规定,现场笔录的证明力优于证人证言。同时依据上述71条第(二)项的规定,原告的朋友所作的对其有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对于本案被告提供的现场笔录没有相对人的签名是否影响其效力的问题,《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 15条的规定,现场笔录并非非有当事人签名不可。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名,而又无其他见证人在场的,只要执法人员将情况注明,该现场笔录还是有效的。因此,本案中可以将被告提供的现场笔录作为定案依据。故A选项为正确答案,其他三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8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关于条约保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礼品,合同并未规定包装的方式,FOB价格条件,适用2010年《术语解释通则》,后礼品运至中国。依《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下列情况中,律师事务所的哪一或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日籍华人杨某与韩国人朴某于2000年在日本结婚后一直住在中国北京,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朴某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下列何国法?()
各国司法制度的政治性往往与法律性交织在一起,“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特有属性。对我国司法制度人民性特征的理解,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甲乙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得商品房一套,但为规避政府对限购商品房的不利政策,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二人感情不和,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判决房屋和其他财产都归乙所有,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判决生效后,乙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丙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随机试题
沙眼衣原体是引起人类沙眼的病原体,也是引起非淋菌性尿道炎最常见的病原体。()
简述收集原始资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Mary’sprofessorhadher______papermanytimesbeforeallowinghertopresentittothecommittee.
阴茎再造术的主要内容是指
A、意外露髓B、充填体脱落C、继发龋D、乳牙内吸收E、充填体过高直接盖髓术的适应证是;
依据《规划环评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有一幼儿园,其耐火等级为三级,该幼儿园内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知托儿所、幼儿园类建筑一、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分别为25m和20m。该幼儿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应为(
About50yearsagotheideaofdisabledpeopledoingsportswasneverheardof.Butwhentheannualgamesforthedisabledwere
AboutWetlandsintheU.S.A.Peopleenjoyafamoussoup(SHE-CRABSOUP)inNorthCarolinabecausethedaysoftheregionalsoup
She’sabitdowninthedumpsbecauseshehastotakeherexamsagain.Theunderlinedphrasemean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