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7-11
32
问题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法》第348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非法持有毒品,是指对毒品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力,因此行为人可以由本人直接持有毒品,也可以通过他人间接持有毒品。B选项说法正确。只要毒品的直接持有人,明知是毒品而持有,并且数量较大,就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不需要查清毒品的所有人,现实中也很难查清楚。C选项说法错误。行为人为贩卖毒品而持有毒品的,持有行为是贩卖行为的组成部分的行为,根据吸收犯的原理,持有行为被贩卖行为所吸收,只认定为贩卖毒品罪。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8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部分有
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因法律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有()。
合同签订后,应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法律行为的有()。
某公司因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咨询律师。关于律师的答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的免责条件是()。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
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随机试题
电解时,实际分解电压与理论分解电压不相等,这是由于()。
主张艺术家应该“身即山川”的美学家是()
在Windows7的菜单中,若某选项呈现灰色,则表示_____。
隙卡沟的宽度一般为
A.肝、肺、肾B.肝、肺、胃C.肝、脾、胃D.肝、胃、肾E.肝、脾、肾根据中医脏腑辨证,经行乳房胀痛涉及的脏腑是
Getagoodeducationismoreimportanttodaythan【M1】________everbefore.InCanadamostlychildrenattendpubl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以下题。已知2010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为27.4%,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增幅为12.8%,那么2009年限额以上企业和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差值比2010年差值相比是()
Thetermbluecollarjobtypicallyreferstoajobthatinvolvesmanuallaborandreceivesanhourlyrateofpayratherthanan
J2SDK的命令可以分为6类:基本命令、RMI远程方法调用命令、【】、安全控制命令、JavaIDL和RMI-IIOP命令、JavaPlug-in命令。
HowtoTakeNotesⅠ.ReasonsforNote-taking--(1)tomemory:sortingandrecallingtheinformation【1】______--provid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