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万元,年末数为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5万元,年末数为3万元。适用的企业所

admin2017-04-06  21

问题 A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2万元,年末数为3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5万元,年末数为3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选项 A、294
B、295
C、221.25
D、220.5

答案B

解析 A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300—15+5+(25—20)=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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