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为4:3;2:1。现甲、乙欲退伙,丙、丁未就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 )。

admin2013-01-10  31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为4:3;2:1。现甲、乙欲退伙,丙、丁未就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    )。

选项 A、全部利润的30%按照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C、全部利润由双方协商分配
D、全部利润按照两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1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故本题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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