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

admin2016-11-21  40

问题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为避免发行失败,本次配售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地方小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2)①董事会拟定的配售股份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配股发行新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向原有股东配售的股份比例为3800万元,超过了股本总额12000万元的30%(3600万元),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采取包销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应采取代销方式发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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