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不必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

admin2016-04-20  25

问题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不必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5S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