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05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2005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

admin2010-06-01  28

问题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于2005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框架剪力墙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合同。该工程建筑面积28350m2,地上22层,地下2层。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2005年6月24日,工程正式开工,地下连续墙工程由分包商进行施工。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开挖过程中,遇到砂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30日下停工令,其后进行地质复查;7月4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复工令,要求7月5日复工。
   事件二:因分包商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拖延工期5日,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事件三:7月25日~7月28日,由于当地出现罕见暴雨迫使工程暂停,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作日。
   (注:以上事件均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问题:
由于地下连续墙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成立?请说明原因。

选项

答案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 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因地下连续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总承包单位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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