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食品召回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5-09-11  24

问题 下列有关食品召回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B、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C、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D、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

答案B

解析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A选项符合第1款的规定,故正确。
  B选项中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非立即召回,而只有在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才应当立即召回,故B错误。
  C选项符合第4款的规定,故正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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