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会计利润

admin2018-12-22  26

问题 长城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6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余额为零。长城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5年12月30日,长城公司取得一项固定资产,并立即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原值为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6年末,长城公司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为580万元。
(2)2016年6月1日,长城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的所得税税款100万元。
(3)2016年12月11日,向光明公司销售一批不含税价格为2 000万元的产品,产品成本为1 500万元。合同约定。光明公司收到后3个月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可退货。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商品未发生退回。根据经验,该产品的退货率为10%。
(4)2016年度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均通过银行支付。根据税法规定,当年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为750万元,超过部分可在以后年度扣除。
(5)2016年度,长江公司计提职工薪酬700万元,实际660万元,其余部分拟于2017年7月发放;当年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0.5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可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长江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1),该固定资产2016年年末的计税基础为(    ) 万元。

选项 A、680
B、640
C、720
D、580

答案B

解析 2016年固定资产折旧=800×2÷10=160(万元),该固定资产2016年末的计税基础:该固定资产2016年底的账面余额=800-160=6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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