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起航,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起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起航出海。乙海运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担责任?( )

admin2015-09-11  40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起航,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起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起航出海。乙海运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担责任?(     )

选项 A、因遭受暴风雨致使装载于舱面的大型设备跌落大海
B、因途中救助人命耽误了航行,迟延交货致使甲公司受损
C、海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
D、因船舱螺丝松动,在遭遇暴风雨时货舱进水淹没了2/3的食品

答案D

解析 《海商法》第53条规定,承运人在舱面上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或者符合航运惯例,或者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对由于此种装载的特殊风险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不负赔偿责任。承运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上,致使货物遭受灭失或者损坏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本题目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属于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对于此项损失,乙不承担责任。故A选项错误。《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九)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十一)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本题目中B选项属于上述第七项的情况,C选项属于上述第一项的情形,都属于免责事由,故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BC不当选。《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而乙公司在开航前没有进行适航检查,因而对于螺丝松动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为唯一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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