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作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年试卷2第

admin2014-12-22  19

问题 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作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2006年试卷2第32题)

选项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20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答案D

解析 扣押物证、书证,是指侦查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款项等强制扣留或者冻结的一种侦查行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该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冻结存款、汇款,是指侦查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而依法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在必要时予以冻结的一种侦查活动。《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和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务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该《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本题中,因为汽车和住房都是高某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它不仅证明了被侵占公款的去向也证明了它的现状,是非常重要的物证;子弹120发属于违禁品,对其扣押可以作为证明高某犯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物证,故选项A、B、C都是正确的。但是选项D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甲公司报案称其被侵占的公款是320万元,其中一部分已用于购买汽车和住房而被扣押、查封。在此情形下再冻结高某存款350万元,无论在性质上还是数量上都超出了被害人报案的限度,显然D项是一种错误的处理。故本题应当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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