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你对教师聘任制度是怎样理解的?

admin2007-08-25  25

问题 教师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你对教师聘任制度是怎样理解的?

选项

答案(一) 教师资格应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人格特征。专业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学科专业素养,是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包括: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了解学科的发展脉络;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2) 教育专业素养。包括: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的个性、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教师的优良个性品质有:热情慷慨、乐于助人、公平客观等。 (二) 《教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简言之,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学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教师聘任制度应当以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学校和教师是教师聘任制度中的一对法律关系主体,平等原则是民法确定的民事关系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自愿原则是其意义的延伸。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自主设定一定的教师岗位和调整一定的教师比例结构,教师则可以凭借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双方平等自愿是聘任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第二,聘任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学校和教师均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义务、权利和责任。首先,学校和教师双方都具备签订教师聘任合同的法律主体资格。其次,教师要按合同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学设备等并支付报酬。同时,有权利要求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并对受聘教师做业务水平、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的考核,作为提职、续聘或解聘的依据。任何一方违背合同规定的做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教师聘任制也是教师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教师受聘后,领取与职务相应的工资,职务发生变化后,工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这样有利于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合作的程度决定是否继续应聘或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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