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 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
案情: 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
admin
2014-12-22
34
问题
案情:
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一——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2010年试卷4第三题)
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能句多恨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2)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选项
答案
1.对于张某收受15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现有证据包括: (1)石某的证言称,2006年3月14日,石某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石某还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2)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2006年3月14日有15万元现金被提出。 (3)被告人张某否认自己收受贿赂。 从上述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上分析,石某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害张某,其证言的可信性值得质疑。 从上述证据的关联性上分析,石某的证言对于张某收受15万元现金的贿赂而言,系直接证据,而“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则属间接证据。 对于张某收受15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上述证据为“一对一”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因而,对于张某收受15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法院不能作出有罪认定,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对于张某收受40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现有证据包括: (1)石某的证言称,2006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 (2)姜某的证言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3)杨某的证言称,杨某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4)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2006年4月17日有40万元现金被提出。 (5)被告人张某否认自己收受贿赂。 从上述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上分析,石某、杨某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害张某,他们的证言的可信性值得质疑。 从上述证据的关联性上分析,杨某的证言对于张某收受40万元现金的贿赂而言,系直接证据;而石某、姜某的证言、“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则属间接证据。 对于张某收受40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尽管姜某与杨某的证言能够部分印证,但是,石某与姜某的证言之间无法完全印证,杨某向张某交钱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系“一对一”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因而,对于张某收受40万元现金的贿赂这一犯罪事实,法院不能作出有罪认定,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综上所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刑诉解释》第64条、第241条规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理论关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阐述,具体是指:(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法院不能认定张某收受贿赂,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解析
第一,判断。
不能认定张某收受贿赂。
第二,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195条,《刑诉解释》第64、241条规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证明理论关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阐述,具体是指:(1)据以定罪的每个证据都已查证属实;(2)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3)犯罪事实各部分有相应证据证明;(4)全案证据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唯一。《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三,分析。
(1)从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角度看,在证明张某收受两笔款项问题上,均为“一对一”证据,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
(2)从本案涉案人员情况看,石某、杨某均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害张某。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第四,处理。
本案证据在证明张某收受这两笔钱这一关键问题上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z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工商谈判过程中,合同条款的()是保证谈判获得各种利益的前提。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商业票据一般是由信誉卓著的工商企业、金融公司及非金融公司发行的长期票据。()
根据同一层次上中间商的多少,可以分为密集型分销、松散型分销和独家分销。()
销售增长率是以季度为单位,即企业每种产品前后两季度销售量之比。()
若一个企业只生产电视(包括黑白和彩色),我们就说,该企业只有一个产品项目。()
顾客让渡价值即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会以顾客让渡价值最大化为购买的主要依据。()
王某自1985年以来一直受雇于X市Y县的W公司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月工资1500元,双方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2月10日,王某要求与W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料得到的却是w公司的解雇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结算至2月底。此
经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随机试题
该患者诊断为该患者最适的治疗方案
关于恙虫病的预防措施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按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关于期间核查的规定要求,下列各项中需要期间核查的对象是_____________。
某投资方案实施后有三种可能:情况好时,内部收益率可达到20%,概率为0.6;情况一般时,内部收益率可达12%,概率为0.2;情况差时,内部收益率为6%,概率为0.2。则该方案内部收益率的期望值是()。[2008年真题]
甲公司接受一项设备安装劳务,该劳务可以一次完成。同行业劳务收入标准为100500元,但双方合同总价款规定为100000元,实际发生安装成本60000元。该安装劳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元。
一般来讲,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和()三个方面。
尽管工作压力大,事务繁忙,陈老师仍然工作积极,微笑面对每个学生,体现了陈老师()。
江苏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坚持“科技优先”的方针,其哲学依据是()。
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的小河口长城,由青砖修建而成,用白灰勾缝,其门窗也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如今,曾经饱经沧桑的长城砖面已经被抹成了水泥地,历史的印记已经不复存在。就一事一议而言,当地长城的修复工作似乎没有问题,不仅依法依规,还报请了上级审批通过,可就是这样一
Youtwohavegotalo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