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
(2016年)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
admin
2019-01-21
27
问题
(2016年)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B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负责人知悉B、C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C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E公司就C公司对D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E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偿还所欠F公司的租金。
9月2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
F公司遂向B、D公司追索。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F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D公司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E公司亦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w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木地板的型号、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B公司在10日内报价。B公司接受A公司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A公司在10日内回复;A公司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B公司在未签订书面合
要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
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机器设备,于2012年2月1日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出票人和收款人、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付款日期为2012年7月1日、金额为2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A”)。甲公司承兑后,将该汇票返还给乙公司。 2012年3月1日,乙公
大华某公司是一家大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服装、鞋帽和文教用品。该公司于2004年1月成立,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公司成立前3年经营状况一直不错,但自2007年年底扩大经营规模后,经济情况开始恶化。因为扩大经营家用电器,公司向银行大量贷款共近8000万元。2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企业国有产权不得实施无偿划转的情形有()。(2006年)
下列各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5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有关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随机试题
某甲与某乙所在单位要评选“先进工作者”,某甲认为某乙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者,为不让某乙评上,某甲即散布某乙有虚报成绩等谣言,使乙未能评上“先进工作者”,乙因此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某甲的行为侵犯了某乙的()。
A.舒喘灵B.博利康尼C.扑热息痛D.氨哮素E.可必特具有防治支气管哮喘作用的药物“双氯醇胺”又称
以下何种药物可刺激胰岛β细胞释放胰岛素
以下哪项表示甲亢手术时机尚不成熟
第四代计算机的主要逻辑元件采用的是()。
由漂白的棉线与浅黄色的人造棉线织成的平纹机织物,300g/m2,棉和人造棉含量各为50%
“提运单号”栏应填()。“原产国(地区)”栏应填()。
下列对山东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说法不准确的是()。
以下能够正确计算n!的程序是()。
Firstofall,eyeshavetorestwhenitworkstwohourslater.Thenyoushouldinsistdoingeyesexercisestwiceaday.Itisg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