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

admin2022-12-28  45

问题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    )

选项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答案B

解析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众所知的技术(可以是一项单独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认为是已有技术的显而易见的简单组合而成的技术方案)。如果一项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则意味着其不具有“新颖性”,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因此《专利法》第67条规定“在侵害专利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这就是“现有技术抗辩原则”。A选项,题干告知“甲公司的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故该选项所述“乙公司在甲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也即“他人再实施该技术”不构成侵权。A选项不当选。同理,由于甲公司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故D选项所述“乙公司无偿使用该技术不构成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此亦为现有技术抗辩”。D选项不当选。
B选项错在“诉请法院”。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第45条)。据此可知,专利确权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诉讼解决。B选项当选。
C选项,本题乙公司发现甲公司的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新颖性”的要求,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无效。C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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