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

admin2022-10-01  10

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          )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选项 A、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最终交付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法院判决之日

答案A,B,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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