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日,甲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6个月后该合同生效。这属于( )。

admin2012-10-08  37

问题 2001年1月1日,甲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6个月后该合同生效。这属于(    )。

选项 A、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所附条件包括:(1)延缓条件: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以特定条件的成就为原则,该特定条件即为延缓条件;(2)解除条件:业已生效的法律行为,于特定条件成就时其法律效力丧失.该特定条件即为解除条件。所附期限包括:(1)延缓期限:又称始期,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以特定期限的到来为条件,该特定期限即为延缓期限;(2)解除期限:又称终期,业已生效的法律行为于特定期限到来时,效力终止,该特定期限即为解除期限。本题中,“6个月后合同生效”,属于始期.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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