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计算机
以下可以完成对象一关系映射的工具是(28)。
以下可以完成对象一关系映射的工具是(28)。
admin
2019-05-23
33
问题
以下可以完成对象一关系映射的工具是(28)。
选项
A、Hibernate
B、Spring
C、Struts
D、MVC
答案
A
解析
Hibernate是一个开放源代码的对象关系映射框架,它对JDBC进行了非常轻量级的对象封装,使得Java程序员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对象编程思维来操纵数据库。 Hibernate可以应用在任何使用JDBC的场合,既可以在Java的客户端程序使用,也可以在Servlet/JSP的Web应用中使用,最具革命意义的是,Hibernate可以在应用EJB的 J2EE架构中取代CMP,完成数据持久化的重任。
与Hibernate相关的配置文件主要有3个:数据库定义文件、POJO、映射文件。 Hibernate提供的工具可以实现3者之间的转换:
数据库定义文件--Middlegen-->映射文件--hbm2java-->POJO
POJO--XDoclet-->映射文件--SchemaExport-->数据库定义文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tx7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上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软考中级分类
0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上午基础知识考试
软考中级
相关试题推荐
(2014下项管)软件设计包括软件的结构设计、数据设计、接口设计和过程设计,其中结构设计是指______。
(2008上系管)软件开发过程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维护等活动。程序流程设计在____(1)活动中完成,软件的总体结构设计在_____(2)活动中完成并在____(3)中进行说明。(1)
(2010下项管)数据仓库的系统结构通常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数据源,______,前端工具。
(2009上系分)数据仓库在收集数据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略微不一致但可以纠正的数据,纠正的过程称为______。
(2010下项管)软件的质量需求是软件需求的一部分,根据《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GB/T16260.1-2006》规定,软件产品质量需求的完整描述要包括______,以满足开发者、维护者、需方以及最终用户的需要。①内部质量的评估准则
(2010下集管)根据《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GB/T16260.1-2006》规定,软件产品的使用质量是基于用户观点的软件产品用于指定的环境和使用周境(contextsofuse)时的质量,其中______不是软件产品使用质量的质量属性
(2013下项管)在GB/T16260-2006中,提出了质量途径的概念,一般来说,质量途径的顺序是_____(1)。产品质量分为内部质量、外部质量和使用质量,通常通过以下_____(2)方法来评价和度量这三类型质量。①过程质量属性测量;②使用
(2007下软设)在下面的用例图(UseCaseDiagram)中,X1、X2和X3表示______(1),已知UC3是抽象用例,那么X1可通过______(2)用例与系统进行交互。并且,用例______(3)是UC4的可选部分,用例______(4)是
(2007上软设)在统一建模语言(UML)中,______用于描述系统与外部系统及用户之间的交互。
(2012下集管)在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中,接口可以理解为是类的一个特例。如果用可视化面向对象建模语言(UML)来表示,则______图表示了类和接口之间的这种关系。
随机试题
10个月发育性髋关节脱位轻症患儿的治疗宜采用()
男性,11岁,因牙齿排列不齐要求正畸治疗.检查见前牙拥挤如果拍片时发现颌骨体内边缘清楚的卵圆形致密影,直径2~4mm.与牙根无关.应诊断为
患者四肢不温,口淡不渴,神疲乏力,少气懒言,自汗,食少纳呆。根据中医望诊理论,该患者舌形可能为()。
为了描述城市土地利用的情况,可以采用的空间数据方式为()
一般来说,在偿还贷款时,企业希望采用定期等额偿还方式,而银行希望采用到期一次偿还方式。()
要素禀赋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它由经济学家()提出。
据《礼记.王制》记载,早在中国奴隶社会统治阶级在经济上就已经“量入以为出”,这实际是指财政的()。
转基因食物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各方观点对立,难以达成基本的共识,公众面对转基因食品选择时常常________,期待政府规范转基因食品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外控型人格:认为个人生活中的主导力量是外力。外控型的人常常将许多事情归结为外部的原因,认为人的快乐和痛苦是无法自主的,一切都在他人或是命运的主宰下。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体现外控型人格的是()。
InthedescriptionoftwoIndianairlinecompanies,whichstatementsisINCORREC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