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县公安局在审查孙某卖淫案中发现张某曾有嫖娼行为,遂于当年9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于2004年5月,张某当时付给孙某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根据上述事实,法院

admin2009-07-21  19

问题 2006年8月,县公安局在审查孙某卖淫案中发现张某曾有嫖娼行为,遂于当年9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于2004年5月,张某当时付给孙某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根据上述事实,法院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维持被告处罚决定
B、变更被告处罚决定
C、撤销被告处罚决定
D、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判种类及其适用条件。《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据此,本案张某的嫖娼行为两年后才被发现,已过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不应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本案的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院应判决撤销被告的处罚决定。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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