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4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试用期为6个月; (2)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岗位,员工不服从调整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016年9月,甲公司出资6万元派王某到某专业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并要
2016年4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试用期为6个月; (2)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岗位,员工不服从调整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016年9月,甲公司出资6万元派王某到某专业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并要
admin
2021-04-08
38
问题
2016年4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试用期为6个月;
(2)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岗位,员工不服从调整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2016年9月,甲公司出资6万元派王某到某专业机构进行技术培训,并要求王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3年,如果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王某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6万元。2017年9月,王某获得了心仪已久的出国机会,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王某支付服务期违约金6万元,王某则认为自己只应当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发生争执。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提出下列请求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6万元的违约金
B、王某只应向甲公司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
C、甲公司无须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
B,C
解析
AB选项,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本题中,服务期已经履行1年,甲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的培训费用=6×2÷3=4(万元)。CD选项,劳动合同解除是由劳动者王某主动提出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pR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公民赵某2017年5月的收入情况如下:(1)取得工资收入10000元,差旅费津贴1000元,托儿补助200元,独生子女费5元;(2)将自编剧本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所得10000元;(3)当月取得2017年3月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所得2000元;
下列行为不征或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有()。
如发生以下情况,则该医疗费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为()。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承兑行为无效。()
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甲房地产公司2016年11月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20000万元,准予从房地产转让收入额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12000万元。已知土地增值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内部控制措施的有()。
下列各项房地产销售环节中缴纳的税金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已在管理费用中扣除,而不再单独扣除的是()。
某企业2017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则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研发费用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录用王某、郑某到公司工作并与2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满订立1年期(试用期不计入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提高至250
随机试题
本票属于_________。
关注收益稳定性及经营安全性的信息主体是
女性,50岁,否认高血压和糖尿病史。左眼视物模糊伴眼前黑影飘动一周。眼部检查:视力右眼1.2,左眼1.0,双眼角膜透明,晶状体密度增高,眼底视网膜动脉稍细,反光增强,黄斑中心凹反光正常,视网膜平伏,未见视网膜出血,左眼玻璃体轻度混浊,下方赤道区见玻璃体与视
A.硒B.锰C.锌D.碘E.铜缺乏时可引起鸡发生“滑腱症”的是
在确定区域条件指数和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指导与示范、练习和反馈是影响动作技能学习的外部因素。()
我国民主党派的参政主要表现在()。
在编号壹、贰、叁、肆的4个盒子中装有绿茶、红茶、花茶和白茶4种茶,每只盒子只装一种茶,每种茶只装在一个盒子中。已知:(1)装绿茶和红茶的盒子在壹、贰、叁号范围之内:(2)装红茶和花茶的盒子在贰、叁、肆号范围之内:(3)装白茶的
WhatdoestheManMean?
WhatwasregardedasthelifebloodofthecountryoftheMaldiv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