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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职工甲某与乙某同住某市的同一单元楼里。甲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较低,同时又面临着下岗的可能而终日忧心忡忡。相反,乙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甲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乙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乙某身上弄点
某厂职工甲某与乙某同住某市的同一单元楼里。甲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较低,同时又面临着下岗的可能而终日忧心忡忡。相反,乙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甲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乙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乙某身上弄点
admin
2015-09-30
39
问题
某厂职工甲某与乙某同住某市的同一单元楼里。甲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较低,同时又面临着下岗的可能而终日忧心忡忡。相反,乙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甲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乙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乙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甲某见乙某之子(4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在楼下玩耍,便心生一计,谎称带他到动物园玩,把他拐骗到远郊的一个亲戚丙某家藏匿起来,向丙某说明了自己的大致想法,并请丙某按照自己的意思给乙某写了一封匿名信。信中称乙某如果想要儿子的话,就得于某月某日某时把80万元现金用指定的报纸包好放在楼下的垃圾箱里,如报案或者不送钱就永远见不到儿子。乙某接信后立即报案。甲某见阴谋未得逞,便从丙某家把乙某之子接出来,独自领到野外的高粱地里将其杀死,遂准备逃往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某的行为应当构成何罪?
(2)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3)甲某的亲戚丙某是否构成犯罪?
选项
答案
(1)甲某的行为应当构成绑架罪。 甲某诱骗乙某之子并将其拐骗到亲戚家隐藏起来,目的是向乙某勒索财物,即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符合《刑法》第239条的规定,应当以绑架罪论处。在绑架勒索财物的过程中,因勒索未成而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仍以绑架罪论处,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构成处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或转化其他罪如故意杀人罪,这是立法上的特别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之为包容犯。另外,还涉及同样的偷盗、拐骗儿童的行为,出于不同的犯罪目的而构成不同的犯罪问题。 (2)应对甲某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甲某在绑架勒索财物的过程中,因勒索未成而杀害被绑架人,根据第239条的规定,仍以绑架罪论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此种情形下绑架罪的法定刑是特定的或者说是绝对性的一死刑,而没有其他选择。又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主刑为死刑的,应当同时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点虽然在《刑法》第239条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总则性的一般原则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且是终身剥夺,对此千万不要遗漏。 (3)丙某构成犯罪。构成绑架罪,即应以绑架罪共犯论处。因其属于共同绑架犯罪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丙某在明知甲某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之后,又为其提供帮助,而且绑架罪作为继续犯(如同非法拘禁罪一样),即绑架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自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后至恢复被绑架人人身自由时,在一定时间内出于继续状态而并未结束,此时丙某参与进来对行为人提供帮助,应当构成绑架罪的共犯。由于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着辅助、相对次要的作用,应当属于共同绑架犯罪的从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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