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1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为100m×50m,面积约为5000m2,地下承压水位在-15m以下,-8m深处有局部滞水。 建设单位就该工程进行了招标,专业承包单位中标后,根据设计的基础图与地勘报告编制了

admin2016-12-13  43

问题 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1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为100m×50m,面积约为5000m2,地下承压水位在-15m以下,-8m深处有局部滞水。
    建设单位就该工程进行了招标,专业承包单位中标后,根据设计的基础图与地勘报告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设计形式有两种:支护形式一为:1:0.4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支护形式二为:-6m以上为1:0.3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下部-6~-12m为直径800mm的钢筋混凝土护坡桩,护坡桩嵌固深度为2.5m。
    之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组织专家论证并尽快实施。
    事件二:在基坑支护工程开始施工后,设计单位因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对支护形式二的部位局部基础加深至-14m。
    问题:
事件二发生后,专业承包单位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才能继续施工?并写出理由。

选项

答案专业承包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重新对调整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按此继续组织施工。 理由:基坑加深2m后,支护形式二的护坡桩嵌固深度调整为3.2m,桩长加长、工程量增加、挖土深度加大、工期延长,基坑支护专项需要做重新调整。因此,专业承包单位需要重新对调整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继续施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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