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000元(含增值税),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00000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admin2010-04-18  20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销售给乙公司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000元(含增值税),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300000元。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乙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一批和设备抵偿所欠债务的50%,产品账面成本为800000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2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10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账面原价为2000000元,已提折旧为500000元,公允价值为1600000元。甲公司收到的产品作为商品入账,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假定不考虑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
   (2)甲公司同意免除抵债后另外50%债务的20%,并将剩余债务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偿还,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但如果乙公司2011年开始盈利,则2012年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如果乙公司2011年没有盈利,则2012年仍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利息于每年末支付。有证据表明乙公司2011年很可能盈利。
假定2011年乙公司盈利,则甲公司2012年收取的利息为(    )元。

选项 A、100000
B、120000
C、150000
D、240000

答案D

解析 因为2011年盈利,2012年应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所以甲公司2012年收取的利息=2400000×10%=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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