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1991年乙病故,其继承人丙获得该手稿。1994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
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1991年乙病故,其继承人丙获得该手稿。1994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
admin
2009-05-12
22
问题
著名学者甲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甲于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该手稿扉页上题有“吾将不久于人世,谨以此绝笔赠吾至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乙依遗嘱秘藏之。1991年乙病故,其继承人丙获得该手稿。1994年丙将该手稿借于学者丁,供其研究甲的生平时参考。丙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得公诸于世”,丁应允。1996年,丁在征得甲的继承人戊同意后,将手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发。请根据以上事例回答以下各题中所列的问题。对有关当事人权利的认定,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
选项
A、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仍受法律保护
B、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C、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D、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摄定将手稿发表
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作者、作者的继承人、作品的借阅人所享有的权利问题。作者对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同时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等财产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修改权为作者永远享有。对于发表权,应区分情况: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其继承人不得发表;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其发表权可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享有。本题中,A、B选项均正确,因为该两选项涉及作者的权利问题。C选项中的丁既不为作者,又不为作者的继承人,因此,对作品不享有使用权。D选项中,戊作为甲的继承人,对该手稿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该手稿的所有权已属于丙。本题正确选项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l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利用其担任A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和掌管印鉴及空白转帐支票的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文件,凭空签发转帐支票20份,由其弟乙将支票解入银行,从A市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上转出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汇人乙提供的有关帐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甲在取得
甲因对村长乙及有些村民不满,在2002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4日间,共放火四次,烧毁房屋5座。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民警李某与邻居赵某发生争执,在争执中两人互相殴打,赵某被打成轻伤。事后,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陈某是贩毒者,他在2001年中在全国各地多次流窜贩毒,并伙同他人组成贩毒集团。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在检察机作关作出逮捕决定前,最多可以将陈某拘留多少天:
蒙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刘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某甲见村庄附近的灌溉电站机房长期没有使用,便于某日晚上潜入机房,砸坏价值30余万元的配电设备,盗取其中的金属部件,次日卖给非法收购者,得款2000多元,导致整个机房报废。某甲的行为构成( )。
张某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某在强奸华某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华某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华某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在某公司财务科被盗案中,该公司财务科科长受公司决策层的指使,向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夸大描述了财务科被盗的损失,则关于该科长的描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将自己的三间破旧房屋及杂物向保险公司投保100000元。投保后,为了取得保险赔偿金,他将煤油和白酒洒在棉团上塞在房屋的柱孔中,用火点燃后离开现场,躲在远处观察动静。由于被邻居发现,将大火扑灭,未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但烧死了邻居张三。警方勘察火灾现场后认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受扶养人、遗赠人)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之间关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或集体组织的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由此可见,遗赠扶养协议主要的法律特征是(
随机试题
按照瑙基耶尔(Raunkiaer)生活型系统,油松和马尾松等高大乔木均属于
下肢血管造影的体位常用
进行DNA复制实验时,保留全部DNA复制体系成分,但以DNA聚合酶Ⅱ代替DNA连接酶,试分析可能会出现什么后果
炎症介质组胺在炎症灶内最主要的作用是
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进行敲诈的录音磁带一盘,该录音带属于下列选项所列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除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
特别提款权具有如下哪些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定金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根据过去10年中所做的4项主要调查得出结论:以高于85%的同龄儿童的体重作为肥胖的标准,北京城区肥胖儿童的数量一直在持续上升。如果上述调查中的发现是正确的,据此可以得出以下哪项结论?
Cowbirds,likecuckoos,arebroodparasites—thatis,theylaytheireggsinthenestsofotherbirdsandleavethoseothersto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