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拿走。本案中( )。

admin2015-05-21  26

问题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拿走。本案中(     )。

选项 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既要有共同犯罪行为,又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即二者要有犯意联络,认识到他人也在从事犯罪行为,本题中李某和张某并没有犯意联络,故不属于共同犯罪。李某将王某打伤,属于故意伤害,而张某趁王某昏迷之际将其财物拿走,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窃取他人财物,且没有使用暴力,属于盗窃,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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